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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评选结果公示

2024-01-24来源:研究生院作者:审核人:编辑:阅读:3799

    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考评的通知》(研究生〔2023115号)要求,经研究生院组织评审,现将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个人的评选结果公示如下:

    一、2023年度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(排名不分先后)

序号

单位

1

化学与化工学院

2

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

3

经济管理学院

4
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5

自动化学院

6
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    二、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授课教师名单(排名不分先后)

序号

单位

姓名

1

机械工程学院

范元勋

2

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

谢慧芳

3

化学与化工学院

曲虹霞

4

经济管理学院

古晓宇

5
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

余永刚

6

物理学院

肖传云

7

外国语学院

严轶伦

8

公务学院

刘米娜

9

马克思主义学院

梁德友

10

数学与统计学院

吕新民

    三、2023年度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(排名不分先后)

序号

单位

姓名

1

机械工程学院

成畅

2

环境与生物工程学院

张红雨

3

化学与化工学院

张聚沛

4

电子工程与光电技术学院

陈文武

5

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

韩珂

6

自动化学院

彭栋

7

物理学院

肖岸

8

公共事务学院

王赫

    公示期三天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。研究生院将查明情况,反馈处理结果。

    联系电话:025-84303593

 

 研究生院  

202412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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